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全院实习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勤于实践、善于学习,更好地完成生产实习任务,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高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促进实习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实习生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 评选范围和对象。
凡参加本年度毕业实习(含生产实习、顶岗实习、教育实习等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实习)的普通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二) 评优条件。
1、实习态度认真、谦虚,勤奋好学,积极主动,紧密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
2、能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创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效果显著,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或表彰。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4、有较好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能较好地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利益和荣誉,较好处理实习中各种人际交往关系。
5、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成绩优秀。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实习单位参照评选条件按比例推荐优秀实习生,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10%.被推荐者要求返校后上交《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和1500字以上个人优秀事迹(电子稿)。
2、系(院)在总结和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名额向学校推荐。原则上按实习学生人数的5%推荐上报。
3、各系(院)必须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优秀实习生名单及材料(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4、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系(院)报送的优秀实习生材料进行评审,呈送主管院长审批。
5、各系(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实习总结和评选工作。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把关,要认真掌握标准尺度,对本系(院)的优秀实习生推荐的结果,要适时在本系(院)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评选资格。
三、表彰和奖励办法
1、被评为学院优秀实习生,由学院发文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实习生登记表,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本办法由负责教务处解释。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登记)表
推荐系(院): 编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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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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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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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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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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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事
迹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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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教
师
评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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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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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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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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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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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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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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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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