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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2-14点击数:

 

 

 

 

 

各院(部)、机关各处室、各附属单位:

根据襄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襄人社函〔2017〕1号)精神,为科学评价全体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现就做好2016年度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2016年度考核对象为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的正式职工(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和非在编合同制人员。考核时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特别说明:

(一)正科及副县干部按照《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襄职院发2013〕17号)文件,由组织部开展考核;校级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襄组发〔2015〕9号)要求进行。

(二)首次就业及当年不确定等次人员按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襄职院【2013】23号)第十四条执行,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外出学习(学习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的,由所在单位向学习地发函调查后确定考核等次)、休产假人员必须参加所在部门的考核;非单位指派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病休(累计超全年工作日一半)和已报脱岗人员不参加考核;离岗创业人员和下半年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可确定为合格等次;未聘时间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2016年从外单位新调入人员应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在外单位工作期间表现,可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六)非学校派出,时间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暂不考核,待回校后一并考核。

(七)校内各单位之间或校外借调工作的人员,以及累计工作日低于半年的“援疆”、“援藏”人员原则上在现单位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累计工作日超过半年的“援疆”、“ 援藏”人员由支援单位予以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八)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受党纪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参照中央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同时受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按其中较重处分的情况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九)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给予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补写评语、不定等次。

(十)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的工作人员,其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十一)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十二)被确定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所在单位要提前通知本人,本人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二、原则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平、群众公认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核。

以服务对象评价和群众评议为基础,以教育、教学、教科研和社会服务成绩为依据,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核。重点以岗位职责、聘期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科学评价工作实绩,突出“人与事”的考量,同时也要与相同相近岗位人员实行考核对比,兼顾“人与人”的比较。在两类岗位任职的,应按“双岗双责”要求进行考核。

三、办法及程序

学校按照“适当放权、分类管理、简便适用、激励搞活”的思路,将优秀、良好等次指数按比例分配给各基层考核小组,各基层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具体组织实施。

1.成立基层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小组年度考核工作。各部门成立基层考核小组,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三类人员代表组成,在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核、备案,并开展考核动员与实施工作。

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德、能、勤、绩、廉等考核内容,对照各自工作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

3.分类考核。学校副处级和正科级干部由学校组织部按照我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修订)》(襄职院发2013〕17号)考核,其它人员由人事处负责组织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含正科级及以上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按我校《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襄职院【2013】23号)和《岗位业务工作量化考核实施意见(修订)》(襄职院人2013〕27号)执行,由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对教师岗位业务工作考核时,将信息化技术运用能力纳入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4.各基层考核小组综合考评。最终考评分数按照《各类岗位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权重一览表》执行(见附件2),根据被考核对象的量化评分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本小组全体人员的考核等次,并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5.确定考核等次。各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各等次比例进行评选,不得突破指数限制。正科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参加相关考核,其优秀指数单列,不占用所在考核小组的优秀指数。

四、等次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的考核等次只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优秀等次的确定要兼顾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人员,适当突出专业技术主序列岗位。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5%,在业务量化分值小组排名前20%的人员中评选;良好等次比例不超过20%,在业务量化分值小组排名前40%的人员中评选。

符合“一票当选”优秀条件的人员可直接与业务量化分值小组排名前20%的人员一起参与优秀等次的评选,评选通过者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且占本考核小组优秀等次指数。

一票当选、一票否决及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条件:

依据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襄职院发2013〕23号)文件规定,“一票当选”优秀需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小组严格审核申报条件,经学校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加所在小组优秀等次的评选。援疆、援藏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确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本单位优秀等次指数。

一票否决及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条件,按照《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襄职院【2013】23号)第八条、十五条执行。

五、优秀及良好指标分配

本年度考核优秀、良好比例(基数为在岗事业编制教职工人数,减去单位副处级和正科级人数,副处级和正科级由党委组织部单独考核)分别为15%、20%,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岗位调整调整、奖惩以及续订聘、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

(一)工作人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具备竞聘晋升岗位等级的资格;聘期内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竞聘晋升岗位等级的资格。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本年度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重新确定该受聘人员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作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调整岗位聘用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按照国家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优秀等次的,单位可参照公务员评优奖励额度发放相应的奖金,其增加的奖金额度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执行。

七、时间安排

(一)2017年1月放假前,各考核小组上报学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名单(3-7人,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考核细则、“一票当选”优秀名单。

(二)2017年2月25日前,教务处、学工处、产学研工作处分别将2015-2016学年教职工的教学考核分、学生教育管理考核分、教科研和社会服务考核分报人事处。各小组报副处级和正科级干部业务量化分值和团队考核分值(组织部用数据)。

(三)2017年2月26日—2017年3月6日各单位组织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小组到人事处领取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分类表和年度考核人员序号及信息核对表。

(四)2017年3月12日前各考核小组报年度考核结果;2017年3月15日前各考核小组交个人考核登记表,中层正职干部考核登记表“本人所在基层单位考核评语”栏目由学校组织部填写,其它人员由各考核小组填写。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工作4月底前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备案,逾期未报送的,不再办理备案手续。组织部要与上级保持沟通,按期完成考核任务。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须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年度考核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任职年限、职称晋升等切身利益,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加透明度,增强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坚持以量化考核为依据,对每位教职工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 严格执行考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杜绝出现“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要加强对人员及考核结果的公示环节管理,将工作人员信息、在岗情况、考核等次等信息进行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结果上报要求

1.因考核材料为永久性档案存放材料,各类考核表格内容,要求统一使用黑色签字水笔填写,在下发的纸质表格内填写,不得自行添加附页(见附件:4)。

2.各单位在报送考核结果材料时,请按照年度考核人员序号及信息标记表所列人员序号,在每份人员考核登记表的左上角逐个对应编写序号,并将纸质材料依次排好;同时上报年度考核结果分类表和年度考核人员序号及信息标记表。

(三)为加大监督力度,校年度考核工作设立监督电话。

纪委监察处:0710- 3568710;人事处:0710-3568302、3565136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人事处汤才虎、许华。 联系电话:0710-3568302

    

附件:1.2016年度考核基层考核小组分组及指数分解表

2.各类岗位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权重一览表

3.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

2016年年度考核分组及指数分解表

基层考核小组

人数

优秀

指数

良好指数

基层考核小组

人数

优秀

指数

良好

指数

副处级干部

60

9

12

继续教育学院

21-9

2

2

正科级干部

89

13

18

人文艺术学院

63-1-5

9

12

党办1、组织0、宣传支部5

6

1

1

外事旅游学院

36-4

5

6

纪委2、质管1、工会支部2

5

1

1

汽车工程学院

101-8

15

20

离退休处

5

1

1

生物工程学院

49-1-6

6

8

院办5、外事2、招生4、信息中心支部2

13

2

3

医学院

105-6

15

20

教务9、评建2、产学研4、科技园支部3

18

3

4

经济管理学院

72-5

10

13

人事4、学报3、高教所支部1

8

1

2

公共课部(中专部)

81-6

11

15

计财11、审计1、国资支部1

14

2

3

思政部

30-2

4

6

学工3、团委1、就业支部2

6

1

1

建筑工程学院

20-5

2

3

基建15-1、保卫支部8

22

3

4

附属医院

120-5

17

23

图书馆

38-3

5

7

后勤服务总公司

44-7

6

7

说明:1. 此表中人数只包含在职在编。优秀、良好指数分别按15%、20%的比例

切分到各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拟定优秀、良好人数不能超过以上规定比例。

          2.非在编人员只考核合格、不合格。

3.机关考核小组涉及几个部门的,支部书记为本考核小组组长。

 

 

附件2: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岗位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权重一览表

岗位
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级别

量化考核内容

权重

专业
技术
岗位

教师

教授

教学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学生教育管理

6:3:1

副教授

讲师及以下

教学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学生教育管理

7:1:2

其他专业技术

承担教学任务

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7:2:1

无教学任务

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9:1

专职辅导员

承担教学任务

专职辅导员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7:2:1

无教学任务

专职辅导员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9:1

管理
岗位

职员

六、七、
八、九级职员

管理工作

10

兼课职员

六、七、
八、九级职员

管理工作:教学工作

8:2

两类岗位
任职职员(含教学单位正科及以上人员)

承担教学任务

管理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6:2:2

无教学任务

管理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8:2

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工作

10

 

附件3

襄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  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单  位

 

岗    位

名    称

 

岗  位

等  级

 

受聘现岗位 时 间

 

岗位职责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

评 语 和

考核等次

建    议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考核

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考核单位

负 责 人

集体研究

等次确定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

次或不参

加考核情

况 说 明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被考核人无签字确认的请注明告知本人的方式。

附件4:《襄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

       接市人社局通知,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启用新表《襄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群共享下载,A4纸双面打印,手工填写),以前两个老表格已不能使用。请各单位按照新表打印,发给每位教职工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如下:

本次考核表填写“2016年度”,出生时间和落款时间样式为XXXX年XX月XX日(月和日不足二位的前面加0)。“岗位名称”填写要具体: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管理人员填写处长、分院院长、科长、主任、科员等;两类岗位人员选择一个与聘任对应的最主要的岗位名称填写。“岗位等级”与“受聘现岗位时间”与前面岗位名称对应填写。“本人意见”在交表前需要个人签名。

“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各单位负责人填写评语并签名(教学单位、附属医院等部门直接由本考核小组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由各考核小组负责人填写考核等次并签名;“考核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等次确定”由学校填写,禁止各单位和考核小组填写。

关于学校组织部考核的干部,副处级干部的“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由组织部组织统一填写;正科级干部的“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所在部门领导填写并签名,“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由所在考核小组负责人填写。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8号     邮政编码:4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