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及时、规范完成医学院2024年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医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与内容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岗位职责与年度工作任务要求评价工作业绩,突出“人与事”的考量,同时兼顾相近岗位人员相互考核对比。以聘用合同和岗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依据,以服务对象评价和群众评议为基础,以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为重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核。 “双肩挑”人员应按双岗双责要求进行考核。
二、组织实施
成立“医学院2024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与业务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组长:温茂兴、张家忠
成员:李 琦、张静宇、吴德芬、杨 雷、朱 杰、胡生梅、罗红艳
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主任:陈 颜 肖艳红
三、考核对象与时间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医学院在职在编正式职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2024年附属医院从事专任教学的临床教师及非在编合同制人员。
四、考核主体
六级、七级职员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履职尽责考核办法(试行)》(襄职院发〔2024〕11号)文件组织考核;八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等由医学院组织考核。
五、考核档次与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个人考核表须填写为合格)、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档次。优秀档次的确定兼顾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三类岗位人员,适当突出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其中,推荐优秀档次在业务量化分值小组排名前25%的人员中评选,良好档次在业务量化分值小组排名前40%的人员中评选。
(一)坚持优秀档次高标准
1.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必须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技能和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楷模,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学校文明创建、“双高”建设和任务完成,以及其他重大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2.扎实落实“我的课堂我负责”“我的班级我负责”和“我的岗位我负责”责任制,工作实绩在师生中具有广泛的认可度。
3.在对教师岗位业务工作考核时,将信息化教学技术运用能力纳入考核重要指标。
(二) “一票否决”及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情形
1.“一票否决”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条件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
(1)连续旷工超过一周(8 学时)或累计旷工超过二周(16学时)者;
(2)业务工作量化考核分数连续两年在本小组排倒数5%以内或者倒数第一的;
(3)触犯国家法律,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并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故意违纪的;应参加考核,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经组织劝说仍拒绝者;
(4)在学校组织的常规教学检查中不合格,或教学事故记录达到两次的;
(5)非组织原因,教学人员拒绝接受教育教学任务或班主任(辅导员)及其他工作,行管、教辅等人员拒绝接受工作任务或出勤率达不到80%的;
(6)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情况
(1)当年调入的人员(由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其调转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当年部队转业、退伍军人(由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其原有关情况,参阅离队时的鉴定材料);
(3)外出学习、进修培训时间达三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学习、培训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4)考核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人员;
(5)未完成学校规定的专业实践任务,或不接受组织安排,造成教学工作量不饱满的专任教师;或未完成当年教科研任务的各类人员;
(6)在学校组织的专业实践及各类评估、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个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
(7)当年受行政警告处分人员,或解除处分人员(处分的解除期限为:受记过、记大过和降级处分的为一年,受撤职处分的为二年);
(8)考核年度内晋升行政职务和受聘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六、推优指数
学校年度考核优秀、良好比例核算人员基数为在职在编教职工总数20%、15%,人员基数中不包含六、七级职员、离岗创业人员、在职脱产读博人员及长期病假人员。医学院可推指数为优秀28人,良好21人,具体各专业、各部门推优分解指数如下表:
基层考核小组 |
教职工人数 |
优秀指数 |
良好指数 |
在编在职人员 |
临床医学 |
16 |
3 |
3 |
护理、助产 |
22 |
5 |
2 |
中医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 |
16 |
3 |
3 |
口腔医学 |
11 |
2 |
2 |
医学检验技术 |
13 |
3 |
2 |
基础医学 |
17 |
4 |
2 |
专业主任 |
11 |
2 |
1 |
学工科、团总支、就业办 |
16 |
3 |
3 |
教务科、实训中心 |
11 |
2 |
2 |
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党务办公室 |
6 |
1 |
1 |
小 计 |
141 |
28 |
21 |
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单独考核,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所在岗位工作情况确定考核档次报人事处备案,推荐指数如下表:
基层考核小组 |
聘用人数 |
优秀指数 |
良好指数 |
非在编聘用人员 |
医学院 |
29 |
6 |
5 |
七、考核办法及时间
(一)“一票推优”(2月21日至24日)
对 2024 年度本人有下列突出贡献的教师,实行“一票推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突出贡献支撑材料的原件和扫描件,于2月24日前交医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仁德楼403室),由考核工作组汇总后集中审核后评议。“一票推优”指标不超过医学院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指数的50%。对符合“一票推优”条件的教职工,按获奖等次和数量排序,等次和数量均相同的按年考核量化总分排序确定推优人选。
1.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或自然科学或科技发明哲学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团队成员),或获得省级科技进步或自然科学或科技发明或哲学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序第一);
2.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序前二),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序前二);
3.省级及以上教学资源库、精品课程(同级课程)、教学团队等项目之一的主持人(个人排序前二),以及国家规划教材或获国家教材奖的主持人(第一、二主编)。
4.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主办的教师教学能力竞赛或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团队成员);
5.直接指导学生获国家级政府部门主办的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序前二);
6.获省(部)级及以上重大荣誉的负责人(同一奖项仅使用一次)。
(二)量化评分(2月24日至25日)
各专业、各部门在医学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考核组为单位,按照《医学院岗位工作年度量化考核细则》(附件2-5)对被考核对象予以赋分,并对小组全体考核对象量化评分结果进行评议,确定考核档次,报医学院党总支审核。
为了便于全院进行比较和平衡,各考核组(专业实体)须根据学校《各类岗位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权重一览表》(附件1)将考核分值标准化。标准化公式为:C=B×[1-(A-85)÷85],A为各组(专业实体)考核平均值,B为个人考核实际自然分值,C为个人标准化分值。各小组上报年度考核量化分必须为标准化分值。
标准化之后的分值一般应满足一下要求:90.0分以上人员不得超过该组(研究室)参加考核人数的20%,80.0—89.9的分人员不得超过该组(专业实体)参加考核人数的40%。否则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考核。
(三)确定人员考核档次(2月26日)
根据被考核对象的量化评分综合情况,按照学校年度考核有关规定计算综合评分),排名前20%人员评选优秀、良好等次;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为排名后1%人员;其余为合格等次。
(四)结果公示(2月27日)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医学院各考核小组年度考核评选结果,并在医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疑异,提交医学院党总支审核,报学校人事处。
八、具体情况处理意见
(一)新进工作人员
1.初次就业且在院工作不满6个月人员(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填写个人年度考核表,给予考核评语,不确定考核档次。
2.非初次就业人员,2024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合并后不满6个月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填写个人年度考核表,给予考核评语,不确定档次。合并时间超过6个月的(含试用期),由医学院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需要提供工作表现情况证明。
(二)挂职、援派、进修、在职脱产读博工作人员。外派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由医学院进行考核。外派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由其所在的挂职、援派、进修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工作或学习期间的考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纸质考核结果寄至医学院。
(三)受处分工作人员。受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执行。
(四)因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选派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五)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九、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任职年限、职称晋升等切身利益,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加透明度,增强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坚持以量化考核为依据,对每位教职工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 严格执行考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杜绝出现“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医学院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岗位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权重一览表
2. 《医学院专任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细则》
3. 《医学院教学辅助岗位年度量化考核细则》
4. 《医学院职员岗位年度量化考核细则》
5. 《医学院专业辅导员业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附件1: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岗位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权重一览表
岗位 类别 |
岗位称 |
岗位级别 |
量化考核内容 |
权重 |
专业 技术 岗位 |
教师 |
教授 |
教学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学生教育管理 |
6:3:1 |
副教授 |
讲师及以下 |
教学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学生教育管理 |
7:1:2 |
其他专业技术 |
承担教学任务 |
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
7:2:1 |
无教学任务 |
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
9:1 |
职辅导员 |
承担教学任务 |
专职辅导员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
7:2:1 |
无教学任务 |
专职辅导员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
9:1 |
管理 岗位 |
职员 |
六、七、 八、九级职员 |
管理工作 |
10 |
兼课职员 |
六、七、 八、九级职员 |
管理工作:教学工作 |
8:2 |
两类岗位任职员(含教学单位正科及以上人员) |
承担教学任务 |
管理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
6:2:2 |
无教学任务 |
管理工作:教科研及社会服务 |
8:2 |
工勤技能 岗位 |
|
工勤技能工作 |
10 |
附件2:
医学院专任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科学评价教师工作绩效,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医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包括医学院所有任课教师、附属医院临床专兼职教师、学院机关及医学院行政人员中的双肩挑教师。
二、考核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可以在学期末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考核,也可在下学期初对上学期工作进行考核。
三、分值权重
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常规工作、学生评教、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考核结果为百分制,权重及主要内容如下:
1、常规工作:40分。 考核标准见常规工作考核细则。
2、学生评教:30分。以学院教务处公布的学生评教分数为准,按权重进行折算。
3、工作业绩:20分。由各研究室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考核项目及赋分办法,告知全体教师后进行考核。
4、工作态度:10分。由研究室主任根据教师平时工作态度直接打分。
四、考核程序
1、研究室成立3-5人考核小组,负责本研究室全体教师的考核工作。
2、由研究室主任指定专人记载每位教师教学检查情况,每月初向全体教师公布上月各项工作记载,无异议后,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作为期末考核依据。
3、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告知全体教师后执行。
4、考核分数在本研究室内部公示后,上报医学院。
5、医学院对全院考核分数进行统计分析,对不符合考核要求者进行修正,在医学院公示3天后上报学院。
五、常规工作考核细则
(一)教学纪律(5分)
⒈教学纪律要求
(1)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中途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岗位。
(2)上课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课堂纪律相关规定。手机关闭或调整为静音、震动状态,不得接打电话、会见客人或做其它与上课无关之事。
⒉教学纪律评分细则
(1)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开教学岗位一次扣2分,并扣除相应基础性绩效工资;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教学岗位20分钟以上按旷课一节处理。旷课一节扣5分,一年旷课达3节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上课时接打电话、会见客人或做其它与上课无关之事,一次扣3分,一学期出现2次上述现象该项不得分。
(二)课堂管理(5分)
⒈课堂管理要求
(1)教师上课前须做好班级考勤,凡有缺课者,必须当场核实缺课原因,在教学日志上做好记载,并在班级每日考勤反馈表上签字。
(2)加强课堂纪律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对不认真听讲或干扰课堂秩序的现象要及时制止,认真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常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除做好记载外,必须开展批评教育,做好转化工作,将情况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
(3)对课堂秩序混乱、教学效果差的老师,学校、院(部)两级督导员将持续听课,直至各方面状况改善为止。
⒉课堂管理评分细则
(1)当场发现或通过学生科班级每日考勤统计发现教师未进行课堂考勤的,一次扣2分。
(2)课堂秩序混乱,发现3名以上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看小说等违纪现象,一次扣3分,一学期出现2次上述现象该项不得分。
(3)凡因课堂秩序差,被学校、院(部)两级督导员持续听课者该项不得分。
(三)调课、停课管理(5分)
⒈调、停课管理要求
(1)因公出差、事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调、停课的教师应认真填写《调课申请表》,将《调课申请表》、出差通知及《请假审批表》等一并交教学秘书(丧假来不及当面请假时电话告知),审核签字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学秘书根据已批准的《调课申请表》及时通知任教班级和学生,并安排好调、停课及补课事宜;出差或休假后需到教务科办理销假手续,并及时安排补课。因国家法定节假日耽误的课程,除学院统一安排补课外,其他不必补课,授课内容宜压缩精选。
(2)病假需调、停课教师,须凭二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就诊病历及处方办理手续;正在就诊来不及请假的教师可电话告知教学秘书,后期携带相关证明(指病情证明、就诊病历及处方)补办正式手续。
⒉调课、停课评分细则
(1)因公出差、各类法定假(产假、婚假、丧假等)、病假等原因调、停课,手续齐全不扣分,但必须在二至三周内完成补课,逾期完成补课者扣2分,未完成补课者,扣5分。
(2)凡未办理调、停课手续,或调、停课申请未批准而未上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3)非因公原因需调、停课者,必须在医学院院办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每节课扣1分,假后两周内完成补课。
(四)教学基本文件(20分)
⒈教案(7分)
(1)教案书写要求
教案的主要内容由首页、授课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内容、教学反思等组成。
①首页、授课计划、课程标准,按学院格式和要求填写,一门课程授课计划、课程标准为同一稿。
②教学内容:应明确每次课(以几节连上为一次课)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及教学安排、课后训练(包括作业、实训报告等)等内容。
③教学反思:每次课后一次教学反思,主要通过课后回顾,总结授课施教经验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其内容应包括不同班级的共性问题,同时体现班级特点。
(3)教案评分细则
①上课时没有教案或使用旧教案,一次扣5分。
②青年教师(工作五年以内)必须手写教案,否则扣3分。
③教案内容不规范或不完整,每项各扣1分;教学步骤中只显示课程内容,没有详细的教学活动设计扣4分。
④教学反思缺1次扣1分;多个任教班级只笼统记录反思者扣1分。
⑤同一门课程教案雷同者,每人扣3分。
⒉教学日志(4分)
(1)教学日志书写要求
①教学日志封面、内页眉头部分填写完善。
②每次课堂考勤、作业成绩都应有记录。
(2)教学日志评分细则
①无教学日志上课,一次扣2分。
②封面、内页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每项扣1分。
③课堂考勤、作业成绩缺一次记录扣2分。
⒊课后作业(包括实训报告)(4分)
(1)课后作业布置及批改要求
①作业量的要求:实训报告次数+作业次数≥课程总学时/6,每个实训项目都必须书写实训报告,并于一周内完成批改,作业必须于二周内完成批改。
②批改的要求:批改工作必须是任课教师亲自完成,批改过程中应标出错处、评出成绩、标明日期。实训报告、作业等成绩是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合格的作业、实训报告要返回重做,每次批改成绩在教学日志上有记载。
(2)课后作业评分细则
①课后作业布置与批改每少一次扣2分。
②课后训练批改不认真,未标出错处、评出成绩、标明日期者每次扣1分。
③学生代改作业或实训报告,发现一次扣3分。
(五)教学信息化能力运用(5分)
积极学习并掌握先进的教学手段,有较强的信息化教学技术运用能力,在“职教云”上建立有个人专业对应课程的教学空间,并且在近两学期中有过使用。
(六)考试工作(5分)
⒈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
(1)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校内学生考试(英语三、四、六级考试,自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毕业综合考试)监考工作,不能参加监考者一律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与调课手续相同)。
(2)保质保量完成校内考试的命题工作。
(3)考查课每学期每门课至少进行2次单元测验,命题要求与考试课相同。
(4)按时完成试卷批改、成绩登录、成绩分析等工作。
⒉考试工作评分细则
(1)无故不参加或拒绝参加校内考试监考工作,每次扣5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违反考场规则、监考不严(在考场内看小说、批改作业及试卷、玩手机等现象)、帮助学生舞弊(包括无视学生舞弊),发现一次扣3分。以上情况情节严重者,上报为教学事故。
(2)命题工作
①试卷泄题(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复习资料与试卷原题吻合度达50%以上者),发现一次扣5分,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追究命题人及研究室主任的责任,命题人该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命题时直接将上年度试卷进行修改者(包括各类题目改头换面、选择题前后换位等),发现一次扣3分;试卷中出现命题错误1处扣1分;试卷前后内容重复1处扣2分。
③担任同一门考试课程的老师,根据每学期课程开设情况,每人每学期至少命题(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补考、毕业综合考试、单元测验等)一次,未完成该项工作者扣3分。
(3)阅卷工作
①阅卷时给学生人情分、金钱分,经查属实者扣5分;严重者,交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②试卷批阅错误、成绩登录有误、成绩分析雷同,出现一次分别扣2分。
③学生代改试卷(包括毕业综合考试试卷、实习报告等),发现一次扣2分。
附件3:
医学院教学辅助岗位年度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实验教师管理,保障实践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科学评价实验教师工作绩效,根据医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医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岗位教师。
二、考核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可以在学期末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考核,也可在下学期初对上学期工作进行考核。
三、分值权重
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常规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考核结果为百分制,权重及主要内容如下:
⒈常规工作:70分,考核标准见常规工作考核细则。
⒉工作业绩:20分。由实训中心和各研究室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考核项目及赋分办法,告知全体教师后进行考核。
⒊工作态度:10分。由实训中心主任和研究室主任根据教师平时工作态度直接打分。
四、考核程序
⒈实训中心及研究室分别成立3-5人考核小组,负责实训中心全体教师(所属研究室实验教师)考核工作。
⒉实训中心和研究室分别根据量化考核细则对有关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各占50%分值。
⒊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告知全体教师后执行。
⒋考核分数在实训中心内部公示3天后,上报医学院。
⒌医学院对全院考核分数进行统计分析,对不符合考核要求者进行修正,在医学院公示3天后上报学院。
五、常规工作考核细则
(一)常规教学纪律(10分)
⒈常规教学纪律要求
⑴实验教师按时到岗,实行坐班制。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中途不能擅自离开教学岗位。
⑵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制定的有关课堂纪律,不得接打电话、会见客人或做其它与上课无关之事。
⒉常规教学纪律评分细则
⑴上课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开教学岗位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教学岗位20分钟以上者按旷课一节处理。旷课一节扣4分,并扣除相应课时费;一年旷课达3节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⑵上课时接打电话、会见客人或做其它与上课无关之事,一次扣2分,一学期出现3次上述现象该项不得分。
(二)请假(10分)
⒈请假基本要求
⑴因公出差、事假、产假、婚假、丧假等请假的实验教师应认真填写《调课申请表》,将《调课申请表》、出差通知、《请假审批表》等一并交教学秘书(丧假来不及当面请假时电话告知),审核签字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请假获批后实验教师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做好请假期间实验课安排。
⑵病假需须凭二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就诊病历及处方办理请假手续;正在就诊来不及请假的教师可以电话告知教学秘书,后期携带相关证明(指病情证明、就诊病历及处方)补办正式请假手续。
⒉请假评分细则
⑴因公出差、各类法定假(产假、婚假、丧假等)、病假等原因请假,手续齐全,实验课提前安排到位者不扣分。
⑵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影响实验课正常进行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⑶非因公原因的事假需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每节课扣1分。
(三)课堂教学(30分)
⒈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⑴实验准备(10分)
实验教师必须按照实验教学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准备。根据实验课表,落实实验实训课必须的仪器设备、药品试剂、器材等,仔细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性能的完好性与药品的有效性,以保证实验的按时开出和顺利进行。
⑵课堂管理(10分)
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必须进入实验室,加强巡视指导,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不认真听讲或干扰课堂秩序的现象要及时制止,认真进行批评教育。
⑶实验整理(10分)
实验结束,指导学生认真清点实验实训物品、打扫实验场所,保持场地清洁、物品归类放置。
具有实验指导教师资格的老师,每学期可以担任每周4节常规教学课程,具体考核办法与专任教师考核办法一致。
⒉课堂教学评分细则
⑴因仪器设备、药品试剂、器材等准备不到位,影响实验课正常开展者一次扣5分;一学期出现上述现象3次该项不得分。
⑵实验课堂秩序混乱,有3名及以上学生睡觉、玩手机、看小说等现象,1次扣3分。
⑶课后实验物品整理不到位,实验场所(仅指实验室,不包括示教室等场所)卫生状况差,影响下个班级实验课正常运行者,一次扣5分。
(四)实践教学资料的收集与整理(20分)
⒈实践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要求
⑴根据教学任务,及时清点低值易耗品库存情况,协助专任教师按时上报购置计划。(5分)
⑵督促专任教师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册,学期结束后根据实验室房间序号整理后交实训中心保存。(5分)
⑶按时统计上报各类实训(验)教学统计报表。(5分)
⑷低值易耗品进库与领用程序规范,有使用记录与管理台帐。(5分)
2.实践教学资料的评分细则
⑴低值易耗品库存不清,购置计划出现重复现象,一次扣5分。
⑵使用登记册没有按时填写,出现后期补登现象,一次扣1分。
⑶各类统计报表没有按时完成,迟交各类教学资料者一天扣1分。
⑷低值易耗品进库与领用程序不规范,没有使用记录和台账,一次扣1分。
附件4:
医学院职员年度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职员岗位管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科学评价职员工作绩效,提高管理质量,根据医学院工作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医学院八级、九级管理职员(含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工勤人员)。
二、考核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可以在学期末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考核,也可在下学期初对上学期工作进行考核。
三、分值权重
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科室负责人评价。考核结果为百分制,权重及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对象评价:40分。根据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由研究室主任、教师代表进行赋分。
2、领导评价:30分。根据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由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赋分。
3、同行评价:20分。根据量化考核评分细则,医学院八九级职员之间进行赋分。
4、科室负责人评价:10分。科室负责人根据量化考核评分细则和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赋分。
四、考核小组
组成由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职员考核小组,负责八、九级职员年度考核工作。
五、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医学院职员岗位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
序号 |
种类 |
分值 |
要求 |
赋分 |
备注 |
1 |
组织观念 |
10 |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一次扣5分,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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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业道德 |
10 |
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不遵守社会公德一次扣5分,不遵守职业道德一次扣5分,不热爱本职工作扣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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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团结协作 |
10 |
团结同事,关心他人;工作互相帮助互相支持,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大局观念。同事之间不团结一次扣5分,工作不互相支持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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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业务水平 |
10 |
专业基础扎实,业务熟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驾驭能力;熟练使用各种现代化办公手段,有效开展工作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有开拓创新精神。语言表达能力、文字驾驭能力欠缺扣3分,业务工作不熟练扣3分,现代化办公手段不熟练扣3分。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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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方法 |
10 |
工作条理清楚、程序明确,方法合理、适当、有创意。 工作条理不清楚扣3分,工作程序不明确扣3分,方法不合理不适当扣3分。工作有创意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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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作纪律 |
10 |
保守工作秘密,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无责任事故。不能保守工作秘密一次扣5分,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1天扣10分。工作出现责任事故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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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作态度 |
10 |
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热情周到,服务态度好。不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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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作作风 |
10 |
认真对待师生反映的问题,主动反馈、积极落实有关情况。对师生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落实不力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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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作效率 |
10 |
工作认真仔细,精益求精,按时保质完成工作,效率高,无差错。工作不认真仔细一次扣3分,未按时保质完成一次扣5分,工作出现差错或事故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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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廉洁自律 |
10 |
认真执行各项廉政政策,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公正无私。未认真执行各项廉政政策一次扣5分,因廉洁自律问题被学校批评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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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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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医学院专业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评价辅导员工作绩效,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效果,结合医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职业道德(10分)
1、热爱社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守法公民。满分5分。
2、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自觉践行大爱文化,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在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审及推优入党等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违规操作。满分5分。
凡违反以上两项任何一项者,一次性扣完该项全部分值。
二、常规工作(40分)
1、积极参加学校及医学院的各种大型活动,满分5分。事假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2、积极组织并带队参加各种学生大型活动,满分5分。事假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3、服从学生科安排,积极承担学生科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并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满分5分。拒绝接收任务者一次扣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者,一次扣2分。
4、每周至少参加2次以上升旗、早操或早训活动,督导学生按时保质的完成该项活动,满分5分。少1次扣2分。
5、每周至少保证3次进寝室查寝,督导寝室安全和卫生,满分5分。少1次扣2分。
6、每周参加周末卫生大检查工作,满分5分,少1次扣2分。
7、按学校要求入住公寓,满分5分,少1次扣2分。
8、积极参加科室例会和辅导员例会,满分5分,无故缺席1次扣2分。
三、工作业绩(40分)
1、班主任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按时上交,满分5分。无计划总结者不得分。拖延上交计划总结者扣3分。
2、积极做好班级四位一体管理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满分5分。
3、认真开展班风建设,所带班级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班风好,满分5分。
4、认真开展学风建设,所带班级学风正,得到带课教师一致好评,满分5分。学风不好,得到学校及带课教师批评者,不等分。
5、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中,关心学生生活、学习,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习惯养成教育,得到学生好评。满分5分。学生对班主任工作不满意达到10%者不得分。
6、所带班级无责任重大事故发生,满分5分。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不得分。
7、班级学年综合量化考核情况,满分5分。所带班级学年综合量化考核前三者得5分,最后三名者不得分。
8、表彰情况,满分5分。班主任或所带班级到校级表彰一次5分。
四、工作研究(10分)
认真研究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撰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论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科研额定工作量。完成者计10分,未完成者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