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领导小组
为规范开展考核工作,成立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三重一大”人员及教代会代表共9人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楼303室。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展工作。
组 长:温茂兴
成 员:张家忠、李 琦、吴德芬、张静宇、杨 雷、朱 杰
罗红艳、胡生梅
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肖艳红、陈 颜
二、考核对象
医学院全体教职工(包含在编人员、聘用教育教学人员、聘用技术技能人员)。
三、考核内容
依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师德师风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政治方向、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四、考核程序
采取基层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确定考核结果的方式进行。
(一)基层组织评议
1.个人自评。教职工对照自己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总结与自评,规范填写个人《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提交至所在党支部。
2.学生测评。可参考2024年度两个学期学生评教结果。
3.同事互评。各专业、部门负责组织本专业研究室、部门全体教职工开展测评,结合教职工个人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日常表现和学生测评结果,提出初评考核意见。
(二)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专业研究室、部门提交的教职工评分情况和初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与审议,确定本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等次。
(三)公示考核结果。在医学院网站公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人事处。
五、考核时间安排
(一)2月21日 成立领导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二)2月22日--24日 个人自评。
(三)2月25日--26日 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各专业研究室、部门上报初评结果。
(四)2月27日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各专业研究室、部门初评考核意见,确定并公示考核结果。
(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人事处报送考核结果,由学校审
定最终考核档次。
六、考核等次及标准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档次指标原则上不超过被考核总人数的1/3(指标分解数见附件2)。
(二)考核标准
1.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推荐优秀等次:
(1)在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能够发挥立德树人的模范和表率作用,师德师风事迹突出,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
(2)本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3)在“陪伴学生成长”活动中事迹突出,帮扶效果突显。
(4)学生评教分数排名前10%的个人。
2.有以下行为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附件1)行为的;无故旷工、旷课(会)者;违反教学纪律,发生教学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者;在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者;或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教师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正在处分期的工作人员。
七、考核结果运用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落实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一体化运用。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运用于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过程,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学习进修、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有关事项
(一)各专业研究室、部门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规定,规范开展考核工作,对每位教职工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工作过程须公开并公示。
(二)教师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者本人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等获奖情形的,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通知的原件与扫描件。
(三)各专业研究室、部门推荐优秀人员,须附师德师风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 800 字),用A4打印纸正反双面打印。
(四)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职工,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情况。当事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异议和申诉遵循逐级处理的原则,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给予答复。
(五)本办法由医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监督电话:0710-3568302 (人事处)
医学院监督电话:13687297730肖老师
中共襄阳职业技术医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附件2:
医学院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优秀推荐指标分解表
基层组织 |
教职工总数 |
优秀指标分解数 |
在职在编 |
聘用教育教学人员 |
聘用技术技能人员 |
总计 |
在职在编 |
聘用教育教学人员 |
聘用技术技能人员 |
总计 |
临床医学 |
18+1 |
|
|
19 |
6 |
|
|
|
护理、助产 |
24+1 |
3 |
|
28 |
7 |
|
|
|
中医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 |
20+1 |
5 |
|
26 |
6 |
|
|
|
口腔医学 |
12+1 |
|
|
13 |
4 |
|
|
|
医学检验技术 |
14+1 |
|
|
15 |
5 |
|
|
|
基础医学 |
18 |
|
|
18 |
5 |
|
|
|
学工科、团总支、就业办 |
16+1 |
10 |
1 |
28 |
5 |
|
|
|
教务科、实训中心 |
12+1 |
3 |
5 |
21 |
4 |
|
|
|
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党务办公室 |
6 |
1 |
1 |
8 |
2 |
|
|
|
总 计 |
147 |
22 |
7 |
176 |
44 |
7 |
2 |
51 |
说明:1.指标分解按每个专业教职工总数的30%核算,遇有结果不能整除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四舍五入确定指标数。
2. 分解指数包含分管院领导、2024年下半年退休人员、全脱产学习人员。